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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630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会议第0630号提案

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产业基金运营管理的建议》(第0630号)收悉。经与重庆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分类管理机制的建议

目前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的考核评价是依据市国资委印发的《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从整体效能出发,按照重点评价战略效益,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不对单只子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完善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考核评价机制和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对于战略性项目,着重考核项目研判质量、风险揭示情况、投资完成及时性、投资决策流程履行情况,突出战略效益、产业效益、社会效益的评价;对于市场化项目,采用长周期拉通整体算账、整体评价的方式评估认定投资效果。

二、关于因地制宜提高引导基金投资效益的建议

根据《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行业基金、区域基金投资于重庆产业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2倍、1.5倍。为有效发挥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的产业招引和带动作用,鼓励子基金加大对重庆产业的投资力度,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出台《产业母基金返投认定制度》,对子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控股股东(含控股股东的实控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以及子基金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在重庆开展投资的可被合理认定的其他主体等均纳入返投计算范围的出资主体,对直接投资注册地为重庆的企业、引进被投资企业实际运营的法人主体迁址重庆、投资的重庆市外企业以股权方式投资重庆企业、投资的重庆市外企业将生产、研发基地落地重庆等均纳入返投认定范围,通过适当放宽返投主体和返投认定范围,鼓励子基金发挥基金链接资源和撬动产业的作用,引导子基金对重庆产业发展注入更多资金和资源。

三、关于持续开拓引导基金退出渠道的建议

关于基金退出渠道问题,20249月,市发委、重庆证监局、市委金融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贯彻落实〈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制定二十项政策措施提出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等。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国有私募股权招拍挂在重庆产权交易所落地实施的动态,加强相关退出机制的政策学习和宣贯,推动实现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资金流转效率的提升

此复函已经曾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421

人:冷洁

联系电话:6767818213512370896

   编: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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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主届三次会议第0630号提案答复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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