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其附件4为《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2月27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已废止。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我委修订形成了《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2月13日18时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qsgz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邮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渝富大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46室产权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3-67678035
附件:1.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