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62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0个集体、吴志俊等200名个人作为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4日—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7678171,18356310731@163.com,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渝富大厦639室。
联系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79859,18223452358@163.com,地址:两江新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1301室。
附件: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