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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招聘简章

日期:2024-09-23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分公司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1. 公开平等竞争,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2. 考用一致的原则,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 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

3.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曾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有吸毒史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岗位职责

资格要求

招聘方式

1

营销推广岗

1

1.参与制定和优化公司的营销推广策略、招商宣传活动策划;

2.负责公司集中商业项目的策划与宣传推广;

3.负责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4.负责地产市场调研及配合营销策略优化;

5.负责对接广告公司设计工作,设计公司商业项目LOGO、项目宣传手册、项目活动广告等;

6.负责本岗位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运行控制;

7.完成其他因工作需要被分配、指派的职责任务。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7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47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技能要求: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平台和视频、音频制作软件完成公司宣传相关创意、文稿撰写、信息编辑、视频制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归纳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3.工作经验:社招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应届毕业生有相关新媒体平台运作经验或实习经验者优先;

4.职称要求:具备相应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者优先,应届毕业生无职称要求;

5.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时间计算节点至2024930日)。

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930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为社会公开招聘,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登陆猎聘、前程无忧、智联招聘官网搜索“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查找相应岗位进行投递,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向指定资料投递邮箱(cqjtsn@sohu.com)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投递一个岗位。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提供的信息资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简历收集、筛选

请应聘人员按上述报名方式投递简历。集团完成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通过的应聘人员集团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应聘状态,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及面试

符合条件人选达13开考比例即组织综合素质测试。社会招聘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每阶段测试通过后,集团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笔试采取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和党群工作部联合出题、联合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为笔试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根据应聘人数,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官测评成绩,取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为面试不合格人员,不纳入总成绩排序,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集团完成成绩汇总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拟录用人员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集团人力资源和党群工作部审核,因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岗位空缺。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至集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会议研究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笔试、面试考评情况,应届毕业生结合其在校经历、在校成绩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报集团党委会审议。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原项目管理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及时关注招聘网站站内信息、短信或电话。因通信不畅等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资料投递邮箱:cqjtsn@sohu.com

联系电话:023-8860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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