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力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国企改革提效增能行动全过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市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市国资委党委审议“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工作方案,听取2022年度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等,要求将依法合规贯穿国资国企发展全过程、全流程,将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党内法规宣传制度,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重要法律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干部管理,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开展提示提醒、谈心谈话,凝心聚力,实现“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目标。
(二)系统谋划强推进,以法治化方式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一是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通过“一报告、一方案、一办法”破解经营性集中统一监管难题。通过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入调研,形成《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调研报告》。制定印发《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试行)》,将51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执行统一制度规范,构建全市“一盘棋”监管格局。制定印发《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办法(试行)》。二是深化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摸清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底数,正研究制定《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分类改革方案》,通过法治化方式推进108户市级部门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实施分类改革。三是深入开展“三清三增”专项工作,系统推进除险清患。一体推进清理盘活存量资产、清收债权清偿债务、清查风险隐患与推动国企增加效益、培育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开展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专项行动,通过股权转让、出售出租、引入战投、证券化等方式回收资金104.3亿元,联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1245宗需确权项目分批集中确权。四是大力支持区县政府化债。开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国有企业债务、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三资”情况深度摸查,制定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和债务稳妥压降方案、债券“防爆雷”方案、银行贷款及非标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推动市属国企与“红色”区县对接,推动市属国企为区县化债提供增信保障支持,全力助推区县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工作。
(三)自我建设转职能,稳步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一是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以依法合规解决问题为根本落脚点,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市国资委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党委会、办公会议题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疑难问题,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进行。二是系统完善权责运行管理。制定印发《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管理及动态优化授权事项的工作方案》,按照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要求,以“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作为监管权责原点和监管运行起点,拟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权责事项,将监管权责清单与监管制度管理动态衔接起来,实现授权事项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三定”职责和现有国资监管制度、指引,制定印发《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5年)》,构建国资监管制度指引体系,系统完善监管制度。四是做实涉法涉诉关键性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15件,处置机关涉行政类纠纷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按规定向市人大报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2件和政协提案61件,妥善处置司法建议1件。六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指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欠款工作。持续推动为中小企业减负工作,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共减免租金近8亿元,惠及2.3万户市场主体。
(四)抓纲带目强落实,切实增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全面加强国企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以合规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从监管制度、监管实施流程指引、内外协同机制等维度,不断健全完善“六位一体”工作体系,强化运行监测与监管协同。一是构建“五维”合规监管工作体系获国务院国资委肯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督促35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围绕7方面21项重点任务,查找问题581项,制定工作举措1921项。子企业层面共查找问题690项,制定工作举措8267项。构建评估标准体系,不断推动企业合规体系走深走实。二是对企业分类、分块,从增量案件、败诉案件、胜诉执行不到位案件、案件代理四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形成“1+7”报告体系,即1个总体情况通报和7个专题子报告。通过案件分析,精准发现企业管理问题,督促企业“以案促管”。三是抓总法律顾问履职监管。在接续两批次推动总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后,更加注重总法律顾问履职监管,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管理指引》。四是落实加强宣传普法阵地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推动企业在媒体平台推送合规方面宣传报道共269篇,其中17篇报道在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上登载。组织开展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培训,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以及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法律实务培训全覆盖,促进提高依法治企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五是在推进监督管理中深化发展服务。深入落实“三服务”机制、建设服务型机关,成立国资传媒中心,建立高效值班应急平台体系,组建招商服务、法律事务服务、人才服务、生产经营协调等工作组。组织协调市属国企间重大法律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减少企业诉累及成本支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国资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责示范带动。一是带头学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主持召开6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5次。二是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法治对国资国企的保障服务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研究谋划、重点部署。组建“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研究”课题调研组,担任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形成调研报告、工作方案、监管办法。主持会议研究法律顾问选聘、“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年”工作方案、合规评估指标体系、企业法律纠纷统计分析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等重点工作。三是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态化“三服务”工作机制要求,推动成立法律事务工作组。从企业总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企业法务人员选拔24人组成法律事务工作组,全面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公开遴选1名专业人员,1名职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机关法治工作队伍力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的功能是全面保障。目前,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方面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内部协同性还不足,国资监管与企业治理的衔接还不紧密,国资监管与外部行业监管的协同性还不够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关于奋力实现“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重大部署,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治工作价值创造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强化协同监管,不断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促进国资监管事业迭代升级,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整合,着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机制,实现授权事项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机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效能。
(二)持续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全市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在体系建设、有效运行方面做深做细做实上下更大功夫。
(三)持续推进法治服务。深入落实“三服务”机制,全面指导企业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组织协调解决市属国企法律纠纷、研究国资国企发展问题,深化对企业服务。
(四)持续加强对区县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研究制定《关于扎实推进区县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的通知》,推动区县聚焦国有企业“止损、瘦身、提质、增效”改革要求,实现全面止损、风险有效化解、发展质效明显提升、竞争力不断增强。
(五)持续加强国资国企普法阵地建设。锚定“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健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激发普法宣传活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市国资系统蔚然成风,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