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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709486001B/2021-00095 [ 发文字号 ] 渝国资发 〔2021〕 12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 通知



渝国资202112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市国资委制定了《全市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把普法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特此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119日       












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国资发法规〔202161号)、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0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国资系统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第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服务“十四五时期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以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国资监管和国企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国资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力、执行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和岗位等特点,科学设计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着力提升法治意识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国资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坚决维护宪法尊严。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熟练掌握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

)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川渝普法依法治理合作。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

深入宣传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全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改革精神和法律规定入脑入心。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实现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

)深入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有重点企业在全市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将知识产权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深入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公平竞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适应国有资产高度证券化的需要,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共同建设美丽中国。落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现代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深入宣传涉外法律法规。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形势,高度重视涉外法律风险,加大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际规则,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外贸企业深入宣传对外贸易法,遵守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有关规定,依法发展对外贸易。境外企业深入学习宣传当地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四、着力提高普法实效性

(一)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开展近距离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必修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推动案件管理转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更加关注案件背后反映的业务及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二)充分利用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以干部职工的日常需求和关注热点作为切入口,区分各行业、地方、企业特点,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利、更加实用的普法知识,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五、着力建设法治文化

(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作法治建设的表率,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重大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顶层推动,坚持系统谋划,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必训内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营造依法合规的企业文化。强化境外法律宣传教育,把防范应对境外法律风险纳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树立积极正面的合规形象。加大法治人才培训力度,积极探索骨干人员轮岗锻炼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普法、合规人才队伍。

(三)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重庆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国有重点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创建,开展体现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企业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年轻员工结合实际,为推进法治建设献计献策,积极开展征文、演讲、座谈交流等活动。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资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主任任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处、科技创新处、外经外事处、社会责任处、综合监督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宣传工作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国有重点企业和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企业和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

)加强经费保障。国有重点企业和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七、工作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国有重点企业和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本规划,结合各地区、各企业的实际,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五年规划;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发动工作,统一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4年)。国有重点企业和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市普法办部署要求,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市国资委“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在国有重点企业和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资监管机构自查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和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以及普法志愿者在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和主力作用,确定一名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及时将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关情况,报市国资委“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各工作机构和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检查,及时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处理解决、督促落后。

(三)健全考评机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评估参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绩效及法治素养提升等效果纳入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促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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