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
渝府〔2020〕53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
你们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股份)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明确的重庆水务股份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作出调整。具体调整如下: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中梁山和歌乐山以西地区的槽谷区域不再纳入重庆水务股份供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将渝北空港区域调整纳入重庆水务股份供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将荣昌污水处理厂等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调整纳入重庆水务股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除前述调整外,渝府〔2007〕122号文件明确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令第25号)有关规定,授权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授权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三、市国资委要督促市水务资产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导重庆水务股份依法合规履行上市公司决策、上市公告等程序,确保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并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权,在业务范围内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做好本次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调整各项工作。
附件:荣昌污水处理厂等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荣昌污水处理厂等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
荣昌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茶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土主污水处理厂(一期),酉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西彭污水处理厂(一期),綦江污水处理厂,丰都北岸城市污水处理厂,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秀山污水处理厂,石龙镇级污水处理厂,云阳高阳污水处理厂,云阳故陵污水处理厂,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奉节公平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