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批复
渝府〔2020〕11号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审议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请示》(渝国资文〔2020〕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原则同意你委以25.63亿元为底价,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完成后,你委不再持有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作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管理。
三、你委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精心组织、稳妥实施,按照《方案》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同步做好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重组所涉及的社会职能移交、资产剥离、土地收储等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