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渝府〔2019〕48号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批复《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方案》。
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集团)要按照全市现代制造业发展战略实施主体的功能定位,围绕“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和加强国企党建的要求,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打造以智能装备、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等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发展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推动所出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你委要以重庆机电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权责边界,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要指导支持重庆机电集团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持续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重庆机电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尽早转型成为产业布局优、竞争能力强、资本实力足、运营效率高的资本投资公司。
四、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0号)要求,加强指导、靠前服务、密切配合,从政策配套、产业整合、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重庆机电集团支持,推动重庆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