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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2023年5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阐明了要通过水的要素保障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产业布局、区域协调发展的高质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要完善国家骨干供水基础设施网络,在对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中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完善水网等基础设施。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未来五年,要加强水利等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推动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江河战略和国家水网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市水利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专题会议要求,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为依据,本着“跳一跳、够得着”的适度超前原则,在全面梳理水利项目、资金需求、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统筹解决我市工程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2023—2025年,全市将实施各类水利工程1800余个,规划项目总投资约2000亿元,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全市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8%以上,已成水库和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河流实现水文监测全覆盖。二是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库总库容新增3.2亿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提高2.1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三是生态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河湖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得以加强,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不低于9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2%以上。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有力的民生水利体系、健康持续的河湖生态体系、智慧畅通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开放共享的水利服务体系六大重点任务。

在构建防洪减灾体系方面,将推进跳蹬、藻渡、福寿岩3座防洪水库开工,推进11条主要支流治理,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000公里以上。在构建水资源配置体系方面,将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完成金佛山水库竣工验收,加快向阳水库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在构建民生水利体系方面,将启动农村水网建设试点,实施2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推进万州大滩口灌区、城口灌区建设,争取数字孪生灌区建设试点。在构建河湖生态体系方面,将实施24个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4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0平方公里。在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方面,将加快水利数字化变革,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开展水文现代化建设。在构建水利服务体系方面,将推进水文博物馆、三峡移民纪念馆(扩建)等水文化工程一批水情教育中心建设,推进34个重点水利科技项目研究。

从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度来看,2023年—2025年,将实施防洪减灾工程项目210个以上,总投资约410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260亿元;将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290个以上,总投资约680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465亿元;将实施民生水利项目1150个以上,总投资约730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440亿元;将实施水生态治理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约180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75亿元;将实施水利新型基础设施项目25个以上,总投资约15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10亿元;将实施水利科技文化及行政效能提升项目40个以上,总投资约24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22亿元。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要素保障、机制改革等方面制定了6项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建设资金保障。主要为明确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持各级财政合理投入强度,加大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份额等事宜。二是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主要为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推动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改革,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三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主要为对纳入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水利项目,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优先保障,加大对用地指标、林地指标和规划许可等方面支持力度。四是加快水权水价改革。主要为科学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建立跨行政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费合理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等事宜。五是强化建设运行管理。主要为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强化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将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六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主要为成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批评、约谈、问责,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在安排市级及以上资金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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