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全面、及时掌握区县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统计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就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自开展以来,坚持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统计范围不断扩大,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地方国有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发展正处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国有资产分布和运营状况,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应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急迫感,深化统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持续巩固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目前,各区县已基本搭建起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但个别区县仍存在工作推进不到位、工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方式,拓展统计功能,持续巩固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巩固现有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加强对统计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切实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体工作推进有力。二是扩大统计工作范围,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和非监管企业之间的横向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面、级次完整的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
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质量
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基础,不断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凡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国有企业,不论是否正常经营,均应纳入统计范围,确保不重不漏。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统计全级次报送工作,层层落实全级次报送要求,做到统计报表收集渠道畅通、报送及时、统计口径全面完整。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四是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五是做好财务快报和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的衔接,做到统计范围一致、统计口径一致。
四、全面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应高度重视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根据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配备具有财务、会计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统计岗位中。二是做好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统计人员培训,确保各级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报表编制要求、指标口径及软件操作方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