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促进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发布《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国资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后,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办法》的背景。
答: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是落实市国资委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市国资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原《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原有规定)出台于2013年,对市国资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原有规定已不能满足目前国企改革深化阶段需求。今年,市国资委充分研究《国务院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法规〔2020〕7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等文件精神,吸收上位规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实际工作,对原有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全面覆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国资委履职能力、履职水平。
二、问:《办法》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办法》分为九章,共计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制定、审查、清理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新增审议印发、培训宣传、执行监督等内容,使市国资委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更丰富、立体。
三、问:对新增构建规范性文件执行监督工作机制的考虑?
答:一是为使得监督检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商办公室纳入我委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便统筹安排执行,避免多头检查。二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应当包括企业相关制度以及决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规定。若国资监管文件有备案要求的,企业是否按照市国资委文件要求,将企业制度提交备案,也应是监督内容之一。三是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为避免损失扩大或错误继续,应首先立即责令企业停止执行并限期纠正。对已经造成违规后果的,应根据问题性质,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应移交有权机关查处。
四、问:请谈谈市国资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根据《办法》要求,一是建立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台账。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宣传,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进行市国资委2021年规范性文件立项征集工作,同步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制度立项征求意见工作。四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加强公平性竞争审查。五是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出台相应工作方案,针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要求整改,有问题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为国有资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