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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709486001B/2022-00088 [ 发文字号 ] 渝国资函〔2022〕14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2-05-18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次会议0763号提案

办理情况复函

滕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培育全市建筑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第076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建筑业作为我市传统支柱产业,产业规模逐年扩大,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建造品质持续提升,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市建筑业确实客观存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组织方式落后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地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等政策文件,鼓励引导我市建筑企业从房屋建筑等传统领域向轨道交通、机场、铁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领域转型,支持我市建筑企业与外地企业联合承担轨道交通、机场、铁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任务。

当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建造强市”的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在牵头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建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加快建设“建造强市”,高位推动我市建筑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发展高端特色新兴建造产业,巩固传统优势建筑产业,“做大”建造规模能级;二是培优育强建造创新主体,强化产学研协同和高端人才集聚,“做强”高质量发展内核引擎;三是加大关键核心建造技术攻关,建立完善“重庆建造”标准体系,“做新”工程建造水平;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建筑的“含芯量、含绿量、含金量”,“做精”建造产品品质;五是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最大限度激发建造主体活力,“做优”行业营商环境。

二、工作建议答复

针对“构建‘投融建管营’一体化体系”工作。市国资委正在深入分析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业布局情况,以培育壮大主责主业突出的优势国有企业为目标,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相关工作。目前,重庆高速集团已是重庆建工集团第二大股东。市国资委支持市内本土建筑企业与市属国有重点投资类企业通过联合体等方式进行合作,积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对“助力我市龙头骨干企业与外地入渝企业联姻’”工作中项目投标相关建议。市发改委表示,按照《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要坚决防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等问题,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针对“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工作。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工作,当前正在开展摸底工作,力争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数量以及投融资需求,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做精做优、强链补链工作中针对性做好企业服务对接。聚焦深入推进市属国企科技创新,市国资委将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工作室等人才平台提档升级,激励人才创新创造。

针对“多举措助推本地建筑企业走出去’”工作中“鼓励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开具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担保问题等”建议。市财政局回复,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规范,根本上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打造竞争中性的制度环境,我市尚未设立政府专项资金解决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开具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担保问题等。下一步工作中,市财政局将配合市级主管部门,积极研究对本地建筑企业支持政策,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制模式,引导建筑企业联合共建总承包企业,提升本地企业综合承包能力,积极培养高素质建筑技术工人,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引导我市建筑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罗清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518

人:陈一实

联系电话:6767805817318494561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下载:

渝国资函[2022]146号(0763)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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