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国资函〔2020〕175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1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您在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属国企贸易业务风险防控的建议》(第0614号)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注与支持。经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贸易风险防控措施及效果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大贸易风险防控,并不断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整改问责等措施,推动企业防范化解贸易风险。
(一)以规范为抓手建立贸易监管制度体系。2018年市国资委在渝国资〔2016〕468号文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严禁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2019年再次出台文件,在风险管控、内部监督、风险处置以及责任追究上提出具体举措,并要求企业限期退出低水平、低毛利、高风险贸易业务和非主业、与战略发展无关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及“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进一步增强了贸易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以监测为抓手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近年市国资委在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上下功夫,在贸易风险防控上,加强对贸易类企业贸易规模、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毛利率等关键性指标监测,及时发现贸易业务苗头性问题;在贸易风险化解上,要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对现有贸易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开展贸易业务风险排查工作,并在自查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贸易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做好贸易业务风险隔离。
(三)以整改问责为抓手落实贸易风险处置。近年市国资委进一步夯实了企业防范化解重大贸易风险的主体责任,持续跟踪存在风险隐患企业的整改落实,并将贸易风险处置情况纳入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关键性业务、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控,对发现违规开展贸易业务并造成损失的企业,将严格追责问责,推动和引导企业聚焦自身主业,稳健经营,防范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健全企业贸易业务内控体系。市国资委将于近期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企业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对重点领域管控和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以强化企业内控制度执行力度;同时市国资委也将建立内控体系定期抽查工作机制,以提高企业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引导企业对贸易业务关键点控制。
二是持续加大违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市国资委将通过定期抽查工作,对拒不执行内控制度,瞒报、漏报重大贸易风险的,坚决追责问责,强化监督警示震慑作用;对检查存在重大贸易风险隐患和贸易业务内控缺陷的,将进一步落实企业整改责任,确保发现问题“一对一”整改到位,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到位。
三是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目前市国资委正积极推进重庆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构建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在财务管理、产权管理、投资管理、党建管理等多方面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自动监测、自动预警、监督评价的监管功能,以提升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贸易业务风险防控能力。
此函已经我委胡际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联 系 人:聂媛媛
联系电话:67678055、13594662158
邮 编:401121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