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谭佳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渝西片区取水差异化定价等问题的建议》(第1286号)收悉。经我委会同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市水投集团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第一时间将代表建议转发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和市水投集团,要求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针对企业反馈的处理意见和面临的卡点难点问题,2024年3月15日下午,市国资委刘嘉熠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市水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参会,研究提出了“搁置争议,尽快供水”的解决意见。会后,市国资委督促两家企业及所属子公司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就协议内容多次磋商,解决了主要分歧,就水厂投运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4月17日签署了《合川城区饮用水第二水源水厂供用水临时合同》。
一、关于合川第二水源水厂投运问题
根据两家企业的协议,第二水源水厂已于4月17日正式投运,开始供水。
二、关于差异化解决原水水价和保底水量问题
1.关于水价问题。2021年4月3日,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游贤勇按照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指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合川城区第二水源(即合川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分散区域工程)建设有关问题,会议明确供水水价按照《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运管机制》执行,实行“六个统一”,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会议建议事项予以认可。2021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融资方案和运行管理机制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供水区域实行统一、单一的原水水价,有关区无论扬程高低、设计(或计划)用水量大小,均执行一个水价。因此,此次两家企业根据前述会议和通知精神,协议在合同有效期内,原水水费按0.95元/吨(含水资源费)执行。
2.关于保底水量问题。为使第二水源水厂尽快投用,根据市国资委刘嘉熠副主任协调会明确的“搁置争议,尽快供水”的解决意见,此次两家企业签订的协议,未设置保底水量。此后,两家企业将根据水厂供水量、运行成本等就供水量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同时,市国资委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水厂正常运营。
三、关于实事求是解决前期费用问题
第二水源水厂前期二类费用问题,目前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还存在较大分歧。鉴于当务之急是解决供水问题,且费用分担问题属两家企业之间市场经营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分歧,后续,市国资委将督促两家企业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磋商,在严格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摊。
此答复函已经曾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联 系 人:熊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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