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高速公路立交桥下闲置土地的建议》(第0010号)收悉。经与沙坪坝区政府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一)土地未办理权属登记。您提到的渝西互通立交桥下200余亩闲置简单绿化地块为重庆高速集团控股的重庆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高速集团持股60%、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以下简称渝蓉公司)2012年在成渝复线高速公路期间征用的土地,地块性质属于交通设施用地,由于该地块不在高速公路征地规划范围内,故一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涉诉。2015年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渝蓉公司将该土地租赁给了一家物流企业作为物流市场、停车、仓储及配套设施使用。2020年因原承租单位超出租赁范围使用土地、违反《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建建筑物等原因,其在租赁地块上建设的建筑物被政府部门强制拆除。2024年初,原承租单位就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渝蓉公司就地上建筑物被强拆赔偿其经济损失,目前渝蓉公司正在积极应诉,法院暂未判决。
(三)土地利用规划。按照“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要求,重庆高速集团拟由其所属公司重庆安全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产集团)将该土地用于物流产业项目,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二、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2月,渝蓉公司、安产集团与丰文街道办事处赴三河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将该土地相关情况告知了丰文街道办事处;鉴于该土地目前暂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且处于涉诉期间,暂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待法院判决和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后,再与丰文街道办事处就该土地盘活利用事宜进行认真研究,丰文街道办事处与三河村均表示理解。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跟踪该地块诉讼及确权进展,督促指导重庆高速集团妥善处理涉诉问题,积极与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对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加快该土地盘活可行性论证及方案设计,争取通过政企合作,尽快盘活该闲置土地,助力三河村乡村振兴。
此答复函已经曾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联 系 人:龚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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