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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234号建议

办理情况复函

游洪涛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参与我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的建议》(第1234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文件,加强制度引导

一是完善产权制度,保障交易公平。近年,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陆续出台制度办法,如《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9114号)、《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资〔2020726号)等,明确国有资产转让、国有企业增资须公开进场交易,不得设置交易门槛,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土地使用权、房产、广告位、设施设备等非流动资产对外出租须公开招租,为民营资本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国有资产交易、参与国企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出台混改相关文件,指导混改规范实施。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市国资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渝国资发〔20205号),为民营资本有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改提供操作细则、管理规范和制度保障。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发改体改〔2022552号)文件,进一步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积极稳妥深化混改,明确除国家有规定混改后需要保持国有控股的企业外,支持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混改后非国有资本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支持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三是会同市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出台《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15条有力措施,助推更多企业上市或利用好现有上市平台,吸引更多民营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参与国企混改。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规范〔202311号),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27项具体措施重点围绕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消费商贸等领域,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策划储备,加强民间投资项目REITs申报、发行、运行等全过程服务,强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支持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交通、水利、能源、土地、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场馆等国有存量资产。建立盘活资产台账,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资金,对纳入盘活台账并由民间资本参与成功盘活的国有存量资产项目给予支持。

二、建立协调机制,举行首批项目推介会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多元化合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共同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机制

2024320日,由重庆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主办的“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项目推介会召开。会上发布首批362个项目,涵盖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制造、物流、食品、文化、旅游、康养、房地产等领域。其中,国有企业选出259个重点项目进行发布,项目总金额1900亿元,拟募集资金387亿元;民营企业选出103个重点项目,涉及92家民营企业,总金额近600亿元。既有以资本为纽带的合资合作,也有产业链上的业务合作;既有新项目的全新打造,也有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

持续完善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机制设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项目库,建立项目储备、发布、推介制度,定期收集、发布项目通过一“平台”一“专栏”提供强力支撑积极推动协同发展项目合作落地。

依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互联网平台,建立“‘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项目专区”,免费发布国企民企项目合作、产业共建、合作经营、搭建产业联盟、创新领域合作、资产转让、资产招租等各类项目,打通信息发布、交流对接渠道,同时,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成立服务专班,发布服务专线开展“集中培训+上门服务”,多渠道开展项目推介,精准匹配交易各方资源储备、发布、促成一批合作项目

依托重庆投资咨询集团上线“民营企业投资重庆专栏”,发布区县重大建设项目融资对接及民间资本合作服务机制,包括信息双向发布、需求双向奔赴、重点共同关注等,为民企参与我市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战略、重点区域投资项目提供服务。

市国资委将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作,发布第二批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项目,加强常态化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好协同发展项目专区和专栏,持续发布国企民企协同发展项目,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曾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412

人:钟华

联系电话:6767804318623693624

   编:401121


附件下载:

渝国资函[2024]181号(1234)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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