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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

办理情况复函

曾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高庙村立交桥环岛荒废多年通道口的建议》(第1133号)收悉。经与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沙坪坝区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轨道交通1号线高庙村站所有出入口均严格按规划设计建成并运行。经了解核实,您提及高庙村立交桥环岛荒废多年通道口,不在轨道规划设计之列,其预留功能是该站站内空间商业开发通往地面的通道。为开发该站站内空间商业价值,轨道集团多次进行了论证,其结论是投入与收益严重失衡。由于轨道集团属于公益性企业,无开发该空间的经费来源,也未找到意向投资者。加之,当前市场经济不景气,暂未对该空间进行改造。

同时,轨道集团为方便市民出行,曾组织设计单位研究,拟采取划定设置联络通道连接通道口的方式,解决市民过街通行的实际问题,但由于该方案无法满足消防疏散的标准、要求,故被相关职能部门否定。

鉴于上述原因,故导致该通道口无法开通,望您多多理解、包容为谢!下一步,我委将督促轨道集团加快推进该空间的开发利用进度,尽早开通该出入口,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轨道集团的服务水平,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此答复函已经曾菁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411

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67678164181840771664

   编:401121


附件下载:

渝国资函[2024]180号(1133)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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