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709486001B/2021-000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国资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2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吕金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轻轨站点完善母婴室配套的建议》(第0955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落实代表的建议,轨道集团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标准先行。目前现有国家及地方的地铁/单轨设计规范中,未对母婴设施做出明确要求,国内多数轨道交通在设计之初均未考虑母婴室等配套设施,也未预留相应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出行品质和人文关怀需求的提升,对母婴室等便民设施的需求也逐渐凸显。为此,在后续进行标准修订时,轨道集团将积极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争取完善国家/地方标准;
二是规划引领。结合城市发展,向规划部门建议,预留规划条件。规划部门也表示将根据站点建筑规模及日均客流量,对照其应配置的独立母婴室建设标准,严格审查和落实。
三是分类施策。针对已开通运营的9条轨道交通线路、191座车站进行现状调查和分析,研究母婴设施设置条件和设置标准。规划部门表示对于现状站点通过改造需要增加母婴设施的,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许可变更工作。针对新建轨道线路,轨道集团也将向相关部门积极反映代表的建议,争取在新建线路中落实母婴设施问题,以实现重庆轨道交通的品质提升、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强化人文关怀;
四是分步推进。根据现状调查情况,先行选取具备实施条件的站点进行试点,打造母婴设施示范站点,再逐步推广和扩大范围。同时,母婴设施增设完成后,轨道集团将在站内设置相应的引导标识,方便乘客使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保母婴室的环境整洁、设施用品整齐到位。
感谢吕金晶代表对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将督促重庆交通开投集团积极研究,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胡际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联 系 人: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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