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第0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第000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洪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和积极开发职业征信大数据技术的建议》(第0005号)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包括您建议中引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指导意见》等,内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各个方面,其中,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归纳起来,总体原则要求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方法路径是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具体措施是坚持党组织选拔、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改革措施之一,目前党中央顶层没有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仍在探索试点之中。
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指导市属国企在二三级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各企业先后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数十名。从试点情况看,推行职业经理人对激发企业活力和促进企业市场机制建设有积极作用,但由于选聘考核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也存在有的职业经理人重眼前效益不顾今后发展,导致出现重大经营风险,以及一个企业班子成员“职业”与“非职业”两种身份两种待遇等情况。据了解,其他省区市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情况与重庆大体差不多,目前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仍需探索总结。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启动央企和地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其中,为激发调动国有企业经营层积极性,借鉴职业经理人试点有关做法,开始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于2019年印发了操作指引。结合市属国企实际,今年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属国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任期”。明确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内除契约约定的情形外,经理层成员不随意调整。二是“契约”。经理层成员签订两个契约,即“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对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权利义务、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式、薪酬兑付等进行细化约定。三是“退出”。突出业绩硬指标和强化监督考核,结果刚性兑现,对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及时解聘、中止任期、免去现职,打破“干好干差一个样”“换个岗位继续干”的怪圈。目前,市国资委正在指导督促市属国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工作,并不断总结完善。
二、关于积极开发职业征信大数据技术
您提出的开发职业征信大数据技术、建立管理人才信息库、推进企业征信和职业征信产品应用等建议,是社会征信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要部分,征信建设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但从目前发展情况看,还需要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统筹协力推进,市国资委积极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中用好企业征信和职业征信产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此复函已经我委胡际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合川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