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为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提供智力支持,并对该项目供应商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前来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项目
二、最高限价
5万元
三、服务内容
自2023年起,协助市国资委构建重庆市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指标体系,并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有关工作进行评估。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满足以上需求条件和相关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在2023年3月9日17:00前到市国资委5楼549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磋商地点:市国资委(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渝富大厦)569会议室。
(三)磋商时间:2023年3月13日下午14:30开始。拟报名中介机构需于磋商当日14:00-14:30将磋商文件送至磋商地点。
六、磋商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报价部分
1.竞争性磋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二)服务部分
1.项目服务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2.价值创造指标体系(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人员配置、社保、专业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需附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自拟)
7.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格式自拟)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格式自拟)
七、磋商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 (10%) |
10 |
满足资格条件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中介机构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中介机构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 (80%) |
服务工作方案 (40) |
40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包括对本项目的基本认识、工作总体思路、工作步骤、工作方法、质量保障措施、具体推进计划等内容。 ——内容全面且与本项目高度契合,得30-40分; ——内容全面且与本项目比较契合,得20-30分; ——内容全面且与本项目基本契合,得10-20分; ——内容不全,与本项目不契合,得1-10分; ——未提供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得0分。 |
项目服务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
价值创造指标体系(40) |
40 |
中介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应提供对本项目价值创造指标体系,以检验中介机构对本项目的初步执行能力和执行质量。 ——高度契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得30-40分; ——比较契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得20-30分; ——基本契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得10-20分; ——不契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得1-10分; ——未提供价值创造指标体系,得0分。 |
价值创造指标体系格式自拟。 | ||
3 |
商务部分 (10%) |
人员配置 (5) |
项目负责人 (3) |
中介机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 ——项目负责人拥有中级职称,得2分 ——项目负责人拥有初级职称,得1分; ——项目负责人无职称,得0分。 |
中介机构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项目人员配置 (2) |
——中介机构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低于6人(含6人),得2分。 ——中介机构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为5人及以下,得1分。 ——中介机构未提供项目人员配置方案的,得0分。 |
中介机构需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 |||
项目业绩(5) |
项目业绩(5) |
中介机构能提供近5年国资国企改革类咨询项目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中介机构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八、中介机构确定方式
采购小组成员评分算数平均分最高者入选。
九、验收及付款方式
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市国资委验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劲舟、胡欣
电 话:67678080、67678068
附件:1.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2.书面承诺
3.法定代表人证明
4.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方收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其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元。
2.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要求及评审办法。
3.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4.我方若成为成交中介机构,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签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书面承诺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介机构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介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在 (中介机构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中介机构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中介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是 (中介机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签章) (签名)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中介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