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储备粮公司)于2010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并根据国家和市政府计划指令,负责储备粮油收购、储存、调运、轮换、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系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市储备粮公司实行市、区(县)公司两级法人体制,下辖26户全资子企业,现有职工1900人左右。
市储备粮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和重庆市粮食储备政策,秉承“管储备、管资本、管党建,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经营管理理念,推动绿色储粮、智能化管粮,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储备粮油收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党建。
二、招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储备粮公司专职总法律顾问1名。
岗位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对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总办会或专题会等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合同、制度等提出法律意见,对公司大额资金支付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合规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市储备粮公司及所出资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市储备粮公司及所出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企业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对所出资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
(八)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四、承担的责任
(一)总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以及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总法律顾问实施责任追究:
1. 利用职权违规谋取私利;
2. 故意或过失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3. 因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出具的审核把关意见错误,重大经济合同审核及重大涉法事项联审联签、重大涉法事项处置把关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企业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并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4. 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出现上述行为的,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重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扣减绩效年薪等薪酬比例。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应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三)对报送市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决策的事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相关法律文件经总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仍然存在法律瑕疵或法律风险未揭示的或经约谈后再次出现问题的,按上级部门或市储备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五、任职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累计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且最近3年在岗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应在政府机构担任政策法规部门正职负责人(正处级)3年以上,或担任过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或已(曾)担任大中型企业的专职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1年以上,或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满3年以上(上述任职时间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
(六)年龄45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九)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应聘流程
公开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未达到1:3比例不得开考,程序自动终止。考试分为笔试(权重40%)和面试(权重60%),其中面试采取竞讲、答辩等形式)—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并办理入职
七、报名方式
(一)本次应聘报名采取“在线投递”和“线下资料传递”的报名方式,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简历(请使用规定模板)统一投递至邮箱:cblzzrsb@163.com,并将简历连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公司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23-60390900 杨先生。
(二)简历请使用同一模板,模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dA7pIr-9d6m-dJDAgbdUg 提取码:YBJY。投递时请标注“应聘总法律顾问岗XX姓名”,简历中写明全日制和在职学历及专业,并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24时。
八、相关待遇
确定聘用后,与市储备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该岗位纳入市储备粮公司中干正职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纳入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期原则上三年为一聘期,由市储备粮公司董事会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市储备粮公司党委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二)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分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年薪标准为税前3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结果兑付)。
(三)其他。工会福利、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按公司管理制度或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二)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三)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