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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日期:2021-07-23


一、企业简介

  

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储备粮公司)于2010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并根据国家和市政府计划指令,负责储备粮油收购、储存、调运、轮换、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系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市储备粮公司实行市、区(县)公司两级法人体制,下辖26户全资子企业现有职工1900人左右

  

市储备粮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和重庆市粮食储备政策,秉承“管储备、管资本、管党建,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经营管理理念,推动绿色储粮、智能化管粮,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储备粮油收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党建。

  

二、招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储备粮公司职总法律顾问1名。

  

    岗位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对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总办会或专题会等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合同、制度等提出法律意见,对公司大额资金支付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合规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市储备粮公司及所出资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市储备粮公司及所出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企业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对所出资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

  

(八)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承担的责任

  

总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以及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总法律顾问实施责任追究:

  

1. 利用职权违规谋取私利;

  

2. 故意或过失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3. 因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出具的审核把关意见错误,重大经济合同审核及重大涉法事项联审联签、重大涉法事项处置把关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企业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并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4. 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的,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重庆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提醒)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扣减绩效年薪等薪酬比例。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应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对报送市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决策的事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相关法律文件经总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仍然存在法律瑕疵或法律风险未揭示的或经约谈后再次出现问题的按上级部门或市储备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五、任职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精通法律业务,累计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且最近3年在岗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应在政府机构担任政策法规部门正职负责人(正处级)3年以上,或担任过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或已(曾)担任大中型企业的专职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1年以上,或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满3年以上(上述任职时间计算至2021630日止);

  

(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

  

(六)年龄45周岁以内(19761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九)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应聘流程

  

公开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未达到1:3比例不得开考,程序自动终止。考试分为笔试(权重40%)和面试(权重60%),其中面试采取竞讲、答辩等形式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聘用并办理入职

  

七、报名方式

  

(一)本次应聘报名采取“在线投递”和“线下资料传递”的报名方式,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简历(请使用规定模板)统一投邮箱:cblzzrsb@163.com,并将简历连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公司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23-60390900 杨先生。

  

(二)简历请使用同一模板,模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dA7pIr-9d6m-dJDAgbdUg 提取码:YBJY投递时请标注“应聘总法律顾问岗XX姓名”,简历中写明全日制和在职学历及专业,并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81024

  

八、相关待遇

  

确定聘用后,与市储备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该岗位纳入市储备粮公司中干正职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纳入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期原则上三年为一聘期,由市储备粮公司董事会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市储备粮公司党委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二)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分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年薪标准为税前3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结果兑付)。

  

(三)其他。工会福利、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按公司管理制度或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二)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三)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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