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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31

2019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正确履职、规范依法治企、强化权力监督、有效解决纠纷、深入巩固普法等方面成效显著,全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市国资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一是服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对标市委机构改革后一系列政策文件清理要求,全面完成市国资委党委72件制度清理工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二是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市国资委党委继续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企业招投标和“三重一大”决策等问题整改进行督查,将其纳入“5+4”专项治理范围,从严督促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深入推动党建工作。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管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以党建助推业务、以业务提升党建”。

二、完善制度体系,构建“1+N”企业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市国资委不断加强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制度供给,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国资国企法治工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总体实现“有法可依”。一是“1个意见”牵头管总。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指导意见,为国企法治工作提供总体方案和基本遵循。二是“4个制度”专项指导。抓“关键少数”,市国资委党委转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总法律顾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抓工作运行,制定出台《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抓案件管理,修订《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三、全面正确履职,服务国企改革工作效果显著。市国资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规范引领作用保障重点改革任务扎实落地一是依法厘清出资人权责事项。划清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权,释放企业生产经营活力。二是助力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再提速。向企业授权放权,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依靠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工作,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三是全面完成新一轮制度清理工作。对标改革各项工作,保障改革工作成果,全面完成252件制度清理工作,修改废止不符合上位制度规定精神、不符合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制度。

四、规范依法治企,法治深度融入企业治理和生产经营。市国资委全面推进国企法治建设,持续将法治工作融入企业各项工作领域,大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促进市属国企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有企业。一是融入依法治理。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合法性审查等要求融入企业法人治理,加强完善企业治理体系。二是融入依法合规经营。着力指导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生产经营良性运转。三是融入依法规范管理。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及时填补参股投资监管空白。

五、强化权力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国资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完善国资国企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科学有效的国资监管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是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内部权力制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二是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督促市属国企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拓展监督途径。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

六、有效解决纠纷,案件管理和处置工作业绩突出。市国资委不断深化案件管理和处置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对市属国企法律纠纷案件分析,总结纠纷有效解决办法。一是案件处置持续创造经济价值。指导市属国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企业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上升,耗时明显缩短,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二是探索推行案件处置业务化模式。在专项调研时提出“将案件当业务办、将业务当案件办”案件处置业务化模式,指导企业统筹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协同效应。三是探索推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在对重大案件研究指导基础上,探索推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放大典型案例指导价值,结合重大案件处置经验,归纳提炼同类案件应对措施。四是“共建共享”建立案件群策会商机制。借助承办金融监管联系协调会议机会,主动作为,广纳良言,为部分企业走出债务困境寻求多方理解和支持。

七、深入巩固普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原动力。市国资委通过与市属国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获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高度肯定。一是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责任清单压实市属国企各项普法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要求。市属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党委班子成员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三是创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国资国企“两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强化普法工作组织保障。四是完善法治理论考试方式。会同市普法办将市属国企纳入法治理论考试网络系统,提高学习考试效率。五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期组织市属国企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学习,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千万市民学宪法”“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展现良好法治形象。

下阶段主要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固本强基,立足当下、谋划未来。深入推进制度落实坚决全面正确履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优化管理运营模式持续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充实法治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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