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资委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三次)
日期:
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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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邀请具有办公设备维护实力的公司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并对所有需求项目进行密封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19 年2 月25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行采家“采购公告”栏目,地址: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676097201709158400
二、竞争性磋商投标报名、投标及开标说明
(一)投标报名:
投标供应商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渝富大厦635室
2、报名时间:2019 年2 月25日北京时间 14 时开始,2019年2月28 日北京时间 17 时截止。
(二)投标及开标
1、投标、开标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渝富大厦
2、投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日北京时间 9:30 时开始,2019 年 3 月1 日北京时间10:00 时截止
3、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北京时间10:00 时。
三、有关规定:
1、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我单位恕不接受。
2、本项目需投标供应商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即投标供应商密封报价即为对本项目最终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则视同为认可采购人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办法、程序和标准等。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详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联系人:尹仙
电话:023-67678028
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未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视同为无效投标,不参与投标及评审:
1、具有正规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办公耗材供应及维修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至完成项目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拥有专门的服务体系及较为稳定的实施团队,具有一定数量的实施项目专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重庆市国资委拥有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