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
中共重庆市纪委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临近,为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毫不松懈地抓好落实。
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相关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从严律身正己,发挥好“头雁”作用。
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任务,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党员干部要懂法纪、明规矩、存戒惧,做到令行禁止,严防“节日病”。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肃监督执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动向新表现,运用大数据筛查问题线索,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要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严肃处理;
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地区或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各项纪律规矩全面落实。
市纪委监委将对各区县、市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强化通报曝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典型案件,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压力和震慑,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
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件“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五、严明工作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
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网址,开通举报电话,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
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或舆情热点,要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举报网址:
http://chongqing.12388.gov.cn:8888/
举报电话:(023)12388
中共重庆市纪委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