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补遗文件四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招标补遗文件四号
各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投标截止时间:
二、《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二款“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
1 |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财政部或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 |
投标人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单位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
投标人诚信声明或者相应证明文件。 | ||
(3)具有从事大中型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执业经历。 |
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4)进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40位,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 |
投标人提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截图或相应证明材料。 | ||
(5)投标人须在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
(6)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
投标人总公司/所对分支机构的授权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
调整为: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
1 |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财政部或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 |
投标人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投标人须在 |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诚信声明,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公布的相关证明材料。 | ||
(3)具有从事大中型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执业经历。 |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进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40位,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 |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公布的“2014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40位”证明材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证明材料。 | ||
(5)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
投标人总公司(所)对分支机构的授权文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明建、罗颢
电话:(023)67678034、6767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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