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补遗文件二号
各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五)款“投标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的,需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201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财务专项审计收入证明”调整为“投标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的,可提供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3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财务专项审计收入证明”。
二、《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经营规模”关于“业务收入”的说明“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的‘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财务专项审计总收入情况表’为准。”调整为“投标人为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40 位的,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的‘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财务专项审计总收入情况表’为准。投标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位的,以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3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财务专项审计收入证明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田明建、罗颢
电 话:(023)67678034、67678166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