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经营
管理人员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及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法建办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市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渝委法建办〔2013〕12号)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学习及考试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和重庆市委法建办的要求,现就2013年全市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本部全体经营管理人员;
2.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所属独立法人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
3.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工作指导企业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1、综合类知识。参考人员均要学习。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民事诉讼法、重庆市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重庆市禁毒条例等相关知识。
2、专业类知识。包括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劳动合同法等内容。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为A卷,中央企业和外地在渝国有企业为B卷。复习题可到市国资委法规处邮箱(faguichuxiazai2013@163.com)查询下载。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综合类和专业类两份试卷,各按50%比例计入总分。
三、考试安排
1.各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至17:30。各国有重点企业自行设置专门考场,安排监考人员,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不走过场。市国资委届时将对部分企业巡考。
2.各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为开卷答题。考试试卷由集团公司统一于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到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领取。
3.各国有重点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试试卷请于12月19日前送市国资委统一阅卷评分;企业其它经营管理人员考试试卷由各国有重点企业自行阅卷评分后,请于12月23日前将成绩单报送市国资委备案。考试题标准答案待考试完毕后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领取或在市国资委法规处邮箱(faguichuxiazai2013@163.com)查询。
四、考试报名
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将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3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将参加考试的人数回执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或传真至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以便联系印制试卷。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 2013年度法制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
2.市国资委将对全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学习考试工作进行督查,对组织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企业进行通报。
考试成绩按照《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的规定,进入本人档案,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使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可在下述邮箱下载:
faguichuxiazai2013@163.com
密码:faguichuxiazai
附件1:2013年企业参加考试的经营管理人员人数回执表
附件2:综合类法制理论知识复习题(在
附件3:市属国有企业法制理论知识专业类复习题(A卷)
附件4:中央和外地在渝国有企业法制理论知识专业类复习题(B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罗清华
联系电话:67678077
电话传真:67678077
电子邮箱:cqgzwfgc@163.com
附件
2013年企业参加考试的经营管理人员人数
回执表
填表单位(集团): 联系人:
电 话:
企 业 名 称 |
参加考试人数 |
|
|
|
|
|
|
|
|
|
|
合 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