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市国资委公招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请接到复审通知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企业出具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考生在职证明(证明所在企业性质是否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考生是否为该企业正式在编员工,以及是否考生同意报考);
4、考生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为考生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考生可到社保部门打印提供);
6、报考综合岗位2的考生还需提供自2008年以来获得所在企业表彰或考核优秀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