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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竞争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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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公文 

渝国资党委[2010]80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

竞争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党委(党组):

《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竞争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大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与。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0年8月30

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竞争选拔

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国资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渝委办发200930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国有企业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选拔市国资委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原则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4.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5.坚持干部品行、才能、年龄、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

二、竞争职位

重庆市国资委改革与产权管理处(重庆市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副处长1名;重庆市国资委监事工作办公室监事一处副处长1名。

三、竞争选拔范围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中央及外地在渝大型企业管理人员。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3.能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4.有较强的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带领部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281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5年及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担任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中央及外地在渝大型企业中层正、副职领导职务2年及以上的,以及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所属骨干子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职务2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81)。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

五、方法和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印发《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竞争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并在互联网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cq.gov.cn/)进行公布,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凡符合公开竞争选拔条件的企业人员填写《重庆市国资委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公开竞争选拔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只能填报1个职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经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市国资委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A4纸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学习和工作简历、工龄证明。

若同一职位报名人员不足2人时,则取消该竞争职位。

(三)资格审查与人选确定

根据任职条件,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人选后,由人事处公布名单,并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的方法,实行100分制。试卷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进行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渝委办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满60分者方可进入面试。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符合笔试成绩要求的超过4人时,则取笔试成绩前4名的人员进入面试。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符合笔试成绩要求不足2人时,则取消该竞争职位。

(五)面试

参加公开竞争选拔的人员首先进行演讲,陈述工作业绩、竞争优势和工作设想等。竞争人员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脱稿演讲,演讲时间每人7分钟以内。演讲完毕后,竞争人员回答面试主考评委提出的问题,每道问题回答时间在3分钟以内。

面试由面试小组当场打分。面试实行100分制,以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满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考察对象

以参加竞争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各职位竞争人员的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序,由市国资委党委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人员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八)决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市国资委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市国资委党委可决定暂时空缺。

(九)任前公示与办理任职手续

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后,由人事处按规定在市国资委机关和竞争者所在企业对拟任职人选进行7天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无反映或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通过公开竞争选拔任职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企业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工资由市国资委按机关所任职务同等标准支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并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企业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2010830,印发《重庆市国资委面向国有企业公开竞争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在互联网市国资委网站公布,并开始接受报名;

(二)2010920日下午5:30报名截止;

(三)2010921-30日,资格审查,公布竞争人选名单,并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20101013,笔试;

(五)20101016-17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20101019,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同时确定考察组成员;

(七)20101020-21日,考察组对拟任该职位人选进行考察,并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

(八)20101022,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该职位人选;

(九)20101023-29日,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公开竞争选拔在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由市国资委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国资委纪委、机关党委予以协助配合。

公开竞争选拔必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不该泄露的情况;组织参与面试、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选人员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要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市国资委纪委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公开竞争选拔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各有关单位要对参加此次公开竞争选拔的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原则上近期不安排出差。在公开竞争选拔过程中,如出现缺席笔试、面试或任意其中一个程序的竞争者,则视为主动弃权并取消综合成绩。

如公开竞争选拔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后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国资委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

重庆市国资委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

公开竞争选拔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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