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为切实做好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3号)文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业务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队伍,是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国资监管机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7〕32号)的要求,高度重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有效形式,向企业领导和员工宣传普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意义, 企业各级领导要认真督促和推动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切实促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此项工作。
二、创造条件,鼓励支持企业员工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各有关单位要从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着眼,认真组织和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特别是参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经费,为应试人员报销考试报名及教材费用。
三、主动配合,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
各有关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要求和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要求,积极协助和配合本单位做好相关的组织动员工作。要主动联系和指导下属企业单位做好合适人选的推荐报名工作。对重点发展企业和企业法制建设重点推进企业,要给予重点关心。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以解决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法律人才匮乏问题。切实促进法律风险防范队伍建设。
四、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进行考生报名工作,2010年报名时间:5月11日~6月3日。
五、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
根据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通知,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征订由市国资委法规处负责。为方便广大考生购书,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考务信息转达到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均可在2010年6月15日前填写订购征订单(具体购书事宜详见重庆市国资委网站)报送市国资委法规处,以便组织采购考试用书后及时发送到各位考生。联系电话: 67678078、67678077(传真),联系人:郑先生。
有关购书相关事宜可登录重庆市国资委网站-法规公告栏目查询相关信息,市国资委网址:gzw.cq.gov.cn。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