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局,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监察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大型企业党委、纪委: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纪委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监察局 重庆市国资委
2006年8月7日
中共重庆市纪委 |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
重庆市监察局 |
重庆市国资委 |
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由我市各级党组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任命、推荐的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厂长(经理)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适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本办法。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中央和外地在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以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重,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有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挥霍浪费国家和企业资财。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每年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本人兼职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在参加综合考核进行述职时应报告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重要情况应当在事后一个月内及时报告。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结合中央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批后执行,并以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围绕《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下列制度: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三)合同管理制度;
(四)厂务公开制度;
(五)重大事项向职代会、股东会报告制度;
(六)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
(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九)其他应当建立健全的廉洁从业制度。
六、各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按照《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日常监管及考核工作制度;
(二)企业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薪酬管理制度;
(五)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抵押制度;
(六)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
(七)其他制度。
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每年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归入个人廉洁档案。
八、各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实施《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保证《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
十、严格责任追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追究责任;是共产党员的,还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有任免权的机构可以给予其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在企业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追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十一、本办法由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监察局和重庆市国资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国有企业 廉洁从业 实施办法 通知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