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周密部署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月6日,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具体部署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及市国资委党委党代表会议代表推选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市国资委主任崔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国资委副主任杨恩芳,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刘良才,以及市国资委党委直接管理党组织关系的61户(除重庆煤炭集团等7个独立选举单位外)国有重点企业和市委授权市国资委党委统一组织选举的6户中央和外地驻渝单位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党组)领导、组织(部)处长14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杨恩芳同志主持。
会上,刘良才同志部署了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并就推选单位划分、代表名额、代表的条件和构成、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等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
最后,崔坚同志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做好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崔坚同志首先传达了汪洋书记1月4日在全市党建工作会上关于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讲话。汪书记指出,扎实做好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各项工作,是今年全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尽可能使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到推荐提名工作中来,使广大党员的意志都能得到充分体现;要坚持代表条件,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把政治坚定,议事能力强、作风好、广大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十七大代表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要坚持代表的结构要求,把握好代表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要确保基层代表的数量,使代表的分布更为科学合理,确保党代表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切实依法办事,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于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的全过程;要通过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使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的过程成为促进发展的过程。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的部署和汪书记讲话精神,崔坚同志要求,市国资委系统的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分两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搞好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和市国资委党委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提名工作,提出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考察,确定预备人选名单,在本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筹备市国资委党代表会议,开好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市委要求在3月30日前完成,市国资委准备在春节前完成。
为组织好推荐提名和选举的各项工作,崔坚同志指出,市国资委系统的各推荐提名单位党委(党组)要从确保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圆满成功的高度,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高度,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高度,认识做好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在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的过程中,各推荐提名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握好推荐提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构成和工作程序。要注意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动员,坚持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确保代表候选人的质量。崔坚同志强调,各推荐提名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部(处)长是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推荐提名单位党委(党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周密部署;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沟通情况;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决防止推荐提名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时间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为抓好工作力量落实,12月31日,市国资委党委还对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有关中央和外地驻渝单位党委(党组)组织部(处)负责人进行了十七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业务知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