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业务监督。一是监督方式。到10月底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等方式,对36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实地业务监督,根据需要,抽查延伸至部分二三级企业。二是监督内容。主要围绕法治建设、投资管理、混改推进和内控体系建设等内容,对监督发现问题,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促进规范经营。三是结果运用。按照“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将按规定开展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