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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日期:2020-09-26

一是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清单查找问题短板,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涉及危化品、交通运输、煤矿、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煤矿企业要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管紧管细煤矿瓦斯突出、水患、火灾等问题。严格落实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驻矿安全员制度等,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各企业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加强督促检查,深入生产一线,面对面开展督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市国资委对因履职不认真、管理不严格等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问责。四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加强“三基”工作,不断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末端落实。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设备,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实用先进技术成果应用,发挥“智能科技”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采取专家辅导、集中轮训等方式,提高一线干部骨干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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