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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全面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债券发行强化债务风险防范

日期:2020-09-02

近日,市国资委审议通过《市属国有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债券发行行为。一是明确规范对象和债券范围。明确《管理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其所出资的各级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债券范围为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永续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在内的广义债券类型,全面掌握企业刚性兑付规模,总体把控企业债务风险。二是要求遵循四项原则。依法依规、诚信守约,严格履行决策及审批注册程序,维护良好信用形象;聚焦主业、保障重点,确保发债募集资金重点支持战新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适度、控制成本,充分利用债券期限灵活、利率市场化等优势,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健全制度、严控风险,健全监测预警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三是分类确定批准程序。明确企业做好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的5项内容,并针对独资、控股等不同股东性质企业发债提出不同批准程序,列出报送材料要求。四是强调各环节重点要求。针对特别监管企业发债红线、融资预算管理、中介机构选聘、统计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要求,不断完善债券发行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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