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一、企业简介
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游轮公司)成立于1981年10月30日,隶属于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物流集团”),是重庆物流集团旗下三级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万州区袁家敦2号,注册资本4160万元,是专业从事长江三峡、万州平湖游的国有企业。
交运游轮公司现有游轮两艘,客运码头1座,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港口经营及旅客运输,目前主要经营万州至巫山“两峡一峰”、万州平湖游等水上游轮航线,年客运量近14万人次。公司按照“市场导向、品质服务”总体经营思路,秉承“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持将游轮作为旅游目的地进行打造。公司致力于以市场为导向,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引领企业逐步成为产业链完善、配套资源齐全、服务品质一流的水上综合性客运旅游企业。公司后续还将陆续投资建造万州平湖游轮和长江三峡新型观光游轮,全力打造万州、三峡特色旅游等全域旅游产品,不断提升自身在旅游行业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企业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1名。
三、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其他应符合国有企业人员要求的相应条件。
(二)应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1.岗位职责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定期登记明细账及总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名实相符;
(3)月末准确计提各项税金,在申报期内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4)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财务成果;
(5)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
(6)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7)定期编制资产,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8)做好记账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2.应聘条件:
(1)男女不限,34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会计师职称;
(2)精通并能熟练运用金蝶财务软件、offfice等办公软件;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责任心强。
(三)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聘用
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内,请将下列资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494099778@qq.com ,邮件名称请用“报名公司+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1次,请勿重复投递:
1.个人简历、附件《应聘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6.职业资格证书等与岗位有关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短信通知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确认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或面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等资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人事档案审核及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交运游轮公司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档案审核不通过,不予录用,同时需应聘人员提供档案转出地址,进行人事档案转出。
拟录用人员指定到重庆市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高笋塘院区(万州区关门石38号)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或重启招聘程序)
体检合格者携带体检报告及相关入职材料到交运游轮公司安全人力保障部报到。
五、薪酬待遇及福利
薪酬待遇:5000-5400元/月;福利待遇:正式录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年终绩效奖、带薪年假、工作餐、工会及生日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本次招聘不接受除本简章规定方式之外的其他形式报名。
(二)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应聘各环节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最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未尽事宜,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452711688 胡老师(请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内拨打)。
附件:《重庆交运游轮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