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一、企业简介
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航公司),系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的独立法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资金8200万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公司自2004年改制成立以来,一贯秉承“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服务”的宗旨,坚持 “重视人才、科学管理、质量为本、诚信服务”的质量方针,营造“进取、责任、诚信、共享”的企业文化,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诚信”的企业形象。
二、招聘要求及人数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伟航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名。
(一)招聘岗位:工程经营技术人员1人
1.任职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类,年龄25岁以下;
2.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积极关注建筑市场动态,收集、整理、调查、评估各类工程业务信息及相关资料,及时向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相关信息。
(3)协助部长或公司领导参与承接各类潜在工程业务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招聘岗位:工程技术人员2人。
1.任职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具有一级港口与航道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50岁以下。
2.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认真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
(2)负责编审《项目策划书》,制定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建设法规、条例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3)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工程建设方案》《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会审纪要。
(4)组织编审《测量实施计划》,主持控制测量和复测,形成控制测量成果报告或复测报告。
(5)负责组织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指导、监督质量整改达到要求。
(6)负责组织技术资料收集、编制、存档等管理知识培训。
(7)组织编审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负责组织项目技术总结编写工作。
三、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一级港口与航道建造师执业资格;
6.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绘图软件。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聘用
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内,请将下列资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4217971@qq.com ,邮件名称请用“报名公司+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勿重复投递:
1.个人简历、《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6.职业资格证书等与岗位有关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短信通知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确认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或面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等资料。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人事档案审核及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伟航公司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档案审核不通过,不予录用,同时需应聘人员提供档案转出地址,进行人事档案转出。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发现不符合所申报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录用。本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录。
通过体检者,按伟航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等按伟航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本次招聘不接受除本简章规定方式之外的其他形式报名。
(二)伟航公司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应聘各环节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最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未尽事宜,伟航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伟航公司咨询电话:023-63100373 ,联系人:凌老师(请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内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