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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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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江北嘴投资集团旗下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5月,是国家批准的西南地区最早开展工程监理试点的国家甲级资质监理单位,是重庆市住建委批准的重庆市第一批全过程咨询试点单位,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拥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设备监理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交通监理资质等,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10个专业所有类别的建设监理专业业务,同时致力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监理、交通监理服务。

公司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拥有一批从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专业服务的高级人才,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公司拥有持国家各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人员400余人次。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累计完成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工程咨询项目3000余个,业绩分布云、贵、川、藏、闽、粤等20多个省市,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咨询经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业主方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普遍认可。是重庆市市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奖项300余个;获得“全国先进监理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工人先锋号”等国家级荣誉称号30余项。

公司全力投入工程建设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事单位、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多次参与起草、修编、审订了《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及施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居住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标准》《重庆市建筑监理规程》等多部地方规范、标准文件。

历经三十载风雨,公司以“追求卓越,止于至善,成为行业中具有公信力的名牌工程咨询公司”为企业愿景,以“构筑智慧,为城市创造价值”的企业使命,以“社会责任,客户满意,员工富裕,企业永续”为企业价值观,以“品牌立业,人才为本,创新为先,文化兴企”为企业理念,始终屹立在建筑行业最前沿。

公司以“匠心匠造·全咨全能”党建品牌统领,致力于向集成项目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城市运维服务、数字华兴转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在新时代,实现新的飞跃。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成本会计:2人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工程咨询项目成本账务处理,单据附件审核,往来账务管理等;
  2. 定期清理内外部往来款、保证金、其他应收(应付)款;
  3. 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统计和分析工作;
  4. 登记支付合同台账、报送统计报表等;
  5. 配合对接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各项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职条件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会计职称,通过中级职称或CPA会计、税法科目优先;
  2. 熟悉财务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具有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3.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财务办公系统;
  4. 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
  5. 踏实稳重,细致耐心,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录用: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过反党反社会言行的;
  2. 受到党内处分或尚在处分期的;
  3. 有过犯罪行为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4. 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辞退、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按招聘企业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简章、简历投递、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招到为止;
  2.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电子版压缩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uaxingzx1991@163.com或通过汇博、前程无忧、猎聘网招聘(网站)投递简历,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请勿重复投递。
  3.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3-63811790

(二)面试

  1.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会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面试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
  2.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录用

公司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入职报到时,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个人资料复印件备案。

(四)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所递交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录用后,如发现应聘时递交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等,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解除合同,应聘者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2. 在招聘各个环节,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请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 本单位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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