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联动。按所属公司主业主责实行“一企一策”,业绩完成好、工资总额可增长30%,业绩完成情况一般、工资总额随CPI增长甚至下降。近两年,部分公司工资总额增幅为-8%、23%。二是负责人收入与经营业绩联动。所属公司负责人收入与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增减挂钩,强化“两利五率”考核,促进目标达成;商业类公司全面实施财务绩效对标评价,与公益类公司收入差距在36%,突出差异化分配。近两年,部分公司负责人收入分别增长-22.6%、7.15%。三是员工薪酬与知识技能联动。完成集团本部岗位价值评价,优化职级管理办法,制定“6层级+6隐性因素”知识技能评定手册,构建以岗位、职级、知识技能、工作业绩为付薪因素的多元分配体系,实现一岗多薪、易岗易薪,其中,知识技能、工作业绩在薪酬分配中约占74%,引导员工自主提升技能水平、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