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岗位决定薪酬“基本量”。岗位划分由原来3类细化为管理、营销、技术、职能、作业、保障等6大序列,根据薪酬激励分类和差异化原则,作业序列岗位划分为10个等级,管理、营销等5大序列岗位划分为6个等级,不同序列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实行差异化薪酬,实现一岗一薪、易岗易薪。二是以业绩决定薪酬“变动量”。坚持两个“双挂钩”,以效益业绩为导向优化薪酬分配机制。抓实子公司“双挂钩”,将子公司工资总额、班子成员收入,与子公司效益挂钩。抓实销售系统“双挂钩”,每一个业务板块、业务单元,每月独立核算经济效益,并与对应销售人员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三是以人才决定薪酬“倾斜量”。制定薪酬激励办法,对研发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产品创新专项薪酬”,同类人员研发岗位与其他技术岗位综合薪酬比为1.5至2,激活研发队伍活力。制定《产品创新项目管理及薪酬激励实施细则》等创新激励制度,鼓励专业人才开展产品创新、工艺技术创新及管理创新。近三年累计发放创新激励奖、专利奖1500余万元。截至2020年末,集团获得专利420项,较2017年增加2.8倍。